创新营商环境制度供给 助力天津经济高质量发展

        天津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的重要要求,科学把握经济结构和经济增长动力调整变化的现实特征,深入推动“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政府强化“自我革命”理念与行动的同 时,完善宏观调控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不断提升与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现代化治理能力与管理水平。

  深化体制创新,释放营商新动能。优化营商环境是全面深化改革和推进现代化政府治理的新场域,政府在组织机构改革、政务流程设计、财税金融政策等方面的体制创新和制度供给及其所关联的政府行为规范度、便利度、科学度,直接决定了区域营商环境优劣。天津积极推广行政审批局模式,组建统一的大市场监管机构,整合基层执法力量,以组织机构改革引领体制机制创新,进而为企业“松绑”。制度创设和实施的过程,势必带来相应制度交易成本,而政府职能深度转变的着眼点,在于通过组织改革带动职能整合和流程优化,减少企业自身经营性成本以外、受制于政府制度安排的外部成本,这既是推进我市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又是营造优质生产要素聚集转化为现实生产力良好生态系统的根本途径,更是促进市场主体创新发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推进器。

  推进“一制三化”,开创营商新局面。近年来,天津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集成化顶层设计:以“承诺制”为牵引,推动社会信用建设;以“标准化”为保障,通过借鉴国际经验,对标一流管理方式,规范终端服务模式,固化制度改革成果;以“智能化”为支撑,不仅实现了流程再造并且倒逼了部门的放权;以“便利化”为目标,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全方位提升了公众的获得感。在观念层面,从“以部门为中心”向“以用户为中心”、从“管理者本位”向“服务对象本位”转变,强化了天津市区两级政府部门的“顾客导向”理念。在制度层面,“一制三化”改革不仅有利于政府向市场和社会放权,拓展市场和社会的发展空间,同时也推动政府、社会、企业多方主体的共治新局面。在操作层面,“一制三化”改革凭借“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优势,以在线服务、实时服务、不见面服务的实践创新,加快适应经济社会变化的新形势与新要求。

  规范政商关系,构建营商新文化。新型政商关系的本质特征是“亲”和“清”,这是基于现代法治市场秩序的一种弱人格化、非依附性关系,天津积极规范领导干部与企业家之间的制度化关系,为政商交往划出边界、明确底线,为企业家在津创新创业提供政策支持,为保护市场主体权益提供法治保障。“亲”是政商交往的前提,“清”是政商合作的基石,“亲”“清”政商关系的构建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守和弘扬,是社会整体风气的映照与反射。领导干部需破除行政垄断,克服官僚主义作风,秉公用权、信守契约精神,构建亲而有界、清而有责的营商新文化,更好地培育“企业家精神”,创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5年来,天津始终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勇毅前行,围绕革新行政文化理念、创新现代技术应用、完善体制机制设计等方面,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实践,为优化区域营商环境和释放经济发展内生动力不断凝聚制度优势,构筑起新时代的“暖商热土”。今后一个时期,既要持续做好打破壁垒“减法”,也要强化监管与服务“加法”;既要让“无事不扰、无处不在”的服务意识融入企业全生命周期的服务链条,也要巩固“亲”“清”政商关系制度化成效;既要始终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思路,也要处理好政治与经济、政府与市场、开放和自主、发展与安全、战略与战术的关系。不断提升主动谋改革、求开放的意识,进一步推进从“应试改革”到“素质改革”的整体型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构筑崇商、重商、安商、暖商的制度环境。(天津师范大学国家治理研究院副院长、教授宋林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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